捐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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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22日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目前正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待取得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税前扣除)。


一、免税政策(税前扣除)

企业免税:企业捐赠给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免税:个人捐赠给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修正)第六条第六项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免税手续

1、免税资格证明文件(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

2、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专用收据(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

3、企业/个人的相关财务手续(捐赠方提供)

4、捐赠协议(捐赠方提供)

 

三、公益捐赠免税计算方法说明

1、企业公益捐赠免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税率

示例:企业公益捐赠免税计算方法

A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企业所得税率为25%:

1)若未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则应缴纳税额为1000万元*25%=250万元;

2)若该企业向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0万元(小于120万元),则应纳税额=(1000-100*25%=225万元;

3)若该企业向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200万元(大于等于120万元),则应纳税额=(1000-120)*25%=220万元;其余80万元则在下一年度继续抵扣。

2、个人公益捐赠免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减除费用起征点-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减除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

示例:个人公益捐赠免税计算方法

B个人,2024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收入为40万元,减除费用起征点为6万元五险一金为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为5万元无其他减除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40万-6万-3万-5万=26万

1)若未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则应纳税额为26万*20%-16920元=35080元;

2)若向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应纳税额=(26万-5万)*20%-16920=25080元;

3)若向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万元,应纳税额=(26万-7.8万)*20%-16920=19480元;(最高抵扣额度=26万*30%)

 

积沙成塔,滴水成渊。期待每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爱心人士及企业积极参与,共同为天津商业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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